各系(部):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女子学院“高层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女院通字〔2014〕18号)和《关于印发〈湖南女子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工程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女院通字〔2014〕19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年高层次人才培育工程人选、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工程人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育层次及数量 1.高层次人才培育工程人选:2-3人; 2.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工程人选:3-5人; 二、申报条件: 1.高层次人才培育工程人选申报条件执行湘女院通字〔2014〕18号文件要求。 2.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工程人选申报条件执行湘女院通字〔2014〕19号文件要求。 三、申报、审批及管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如实填写《湖南女子学院人才培育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签署真实性承诺。 2.所在系(部)签署材料原件审核及推荐意见,人事处签署基本情况审核意见,教务处签署教学教改情况审核意见,科研处签署科研成果审核意见。 3.请推荐单位于6月16日前将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及申报人5分钟PPT答辩报人事处405室,逾期不再受理。 4.人事处组织专家组评审,申报人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获学校审批同意的入选者与学校签订培育协议书。 6.2017年湖南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人选由此次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人选排名产生。 人事处联系电话:82766127 联系人:周源源 邮箱:237702551@qq.com 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 2017年6月6日
- 上一篇:关于延长准考证打印时...
-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5、2016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