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参照《关于做好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女院通字〔2016〕90号),结合2017年学院实际情况,现对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2017年年度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一、考核对象
1.全院11个教学系部、21个行政与教辅部门。
2.2017年度学院在职在岗(劳务派遣除外)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一)部门考核内容及标准见附件1。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运用发挥。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的表现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等。
廉:自觉抵制不健康行为,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三、考核等次及优秀比例
(一)考核等次
1.部门考核为评优推荐。
2.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优秀比例
1.部门评优推荐比例见附件2
2. 优秀教职工的比例控制在本部门15%以内(按年底在岗人数为基数,四舍五入取整数,在本院工作未满一年者参与考核,但不参与评优。具体分组与指标见附件3)。中层正、副职均由组织部进行考核。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1.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个人总结。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管理岗位人员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编制外劳动合同人员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年度考核登记表》。所有表格见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一式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
2.2018年1月17日前,完成群众评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被考核人意见”务必本人签字确认。
3.2018年1月19日前,请各部门将个人考核表、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部门评优推荐表》报送人事处404朱鹏老师处,逾期不报送的个人或单位取消评优资格。
4.2018年1月20日,人事处、纪检监察处共同汇总评优结果。
五、附件
1.附件1《部门考核内容及标准表》
2.附件2《部门评优推荐表》
人事处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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