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系部: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已经公布(办法参见附件)。为充分借助国家平台、利用国(境)外优势教育资源提升广大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学院鼓励教师个人或科研团队积极申报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包括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19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
2.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4.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5.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6.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申报条件
详见附件: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有关规定。
三、选派方式
学院采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学校审定择优推荐”的方式选派。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1月15日。请申请人于2019年1月17日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国际交流处。
四、申报相关主体责任
1.符合条件申报人:按照申报流程和要求积极申报并准备好申报材料,尤其联系好国外高校邀请函。
2.申报人所在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五、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联系地址:国际交流处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超 82826562 13973128292
人事处 国际交流处
2019年1月2日
附件1--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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