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女子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工程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女院通字〔2014〕19号,附件1)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附件2)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19年省、校两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遴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1.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5名
2.省级青年骨干教师:3名(从今年和历年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中遴选)
二、遴选范围
1.教学科研一线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2.优先在具有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点实训基地和学校应用特色学科、双万计划中遴选。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立德树人有良好成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组强管理能力。
2.教学方面。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为我校重点建设学科、专业、课程的参与人,承担并胜任本专业1门以上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至少一次优秀。
3.科研方面。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在本学科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近三年来,科研、教研成绩突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主持省级以上课题1项;或主持研究科研经费5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1项。
②获省部级科研(教学)三等及以上奖励;或获学校科研(教学)一等奖励。
③作为第一作者并以湖南女子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或同类及更高级别期刊上发表(或收录)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
④出版学术著作(或国家规划教材)1部且独立撰写10万字。
⑤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术委员会审核后可参照执行。
4.学历、职称方面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5.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该年龄规定体现在上级文件中,因此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年龄调整为此)。
6.其他规定。已具有正高职称或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或已入选过本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四、材料要求
1.业绩材料的有效期截止2019年10月30日。
2.《湖南女子学院人才培育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校级用,见附件3)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省级用,见附件4)
4.申报对象个人培养计划,可以学校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
5.PPT汇报一份。由本人将该PPT在校学术委员会上展示,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6.上述材料纸质档、电子档要求申报人所以院部认真审核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于在11月19日交人事处,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82766127。
人事处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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