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学校党委会精神及要求,为做好秋季开学教职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夯实用工部门培训主体责任,确保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稳步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教育厅部署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全校教职工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增强教职工防护意识,提升科学防疫能力。
二、组织实施
教职工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组织部门负责对中层干部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全体教职工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技术培训,相关部门负责督导好本系统的相关工作。
三、培训对象
中层干部、普通教职工(含湖南融智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人员)。
四、培训方式
认真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一是对全校中层干部进行培训,二是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工培训,三是各责任部门负责专项技能岗位教职工培训。五、学习内容
人事处近期整理了部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资料,作为对各类教职工进行培训的参考,各部门、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自行准备培训资料。
(一)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见附件1);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汇编》(推荐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学习);
(三)高等教育出版社《高校开学防疫攻略》(推荐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学习);
(四)中南大学慕课视频《高等学校师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护指引》(共6篇,推荐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学习);
六、具体安排
(一)中层干部培训
1.线上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中层干部
(2)时间安排:2020年9月7日-11日
(3)学习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钉钉、腾讯、互联网等渠道学习以上资料。
(4)责任部门:组织部,负责全体中层干部线上学习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工作。
2.线下培训
(1)培训对象: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科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均需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安排1名中层干部及综合办主任),行政和教辅部门至少安排1名中层干部参加;物业公司管理层人员1-2名。
各职能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知其他教职工参与培训,增加的人员名单请于9月8日下班前发送至qq邮箱:654562929qq.com。
(2)时间安排:2020年9月10日(本周四)9:00-10:30
(3)培训地点: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4)责任部门:人事处
(5)主要内容:由党办校办、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后勤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针对业务领域内的政策法规、防疫要求和措施方法进行集中宣讲。
(二)普通教职工培训
1.时间安排:2020年9月7日-13日
2.学习方式:线上或线下集中学习,线上通过钉钉、腾讯会议等媒介学习相关资料。
3.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自主实施,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工培训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学习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离退休办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防疫健康教育培训;国际交流处联合二级学院注重加强对外籍人员的专项防疫健康教育培训。
(三)各专项技能岗位教职工培训
责任部门负责专项技能岗位教职工培训,根据岗位职责确定培训人员。为确保培训效果,各责任部门要编制培训手册或分岗位制定明确的疫情防控规范和要求。
1.校园管理培训
(1)主要内容:
围绕校园出入管理,教学楼、学生宿舍封闭管理,学校办公楼、聚集场所管理,图书馆、实验室管理,校园会议、活动管理等方面进行培训。
(2)牵头部门:保卫处
(3)配合部门:党办校办、教务处、学工部、图书馆
(4)时间安排:2020年9月7日-13日
2.教育教学秩序管理培训
(1)主要内容:围绕做好开学前后教学工作有序衔接,针对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等方面进行培训。
(2)责任部门:教务处
(3)时间安排:2020年9月7日-13日
3.环境卫生管理培训
(1)主要内容:围绕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室内办公场所消毒通风、垃圾分类处理等内容进行培训。
(2)责任部门:后勤处
(3)时间安排:2020年9月7日-13日
4.餐饮管理培训
(1)主要内容:围绕食堂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饮水卫生、消毒保洁等内容进行培训。
(2)责任部门:后勤处
(3)时间安排:2020年9月7日-13日
5.宿舍管理培训
(1)主要内容:围绕宿舍管理的责任落实、管理方案、管理流程等方面进行培训。
(2)责任部门:学工部
(3)时间安排:2020年9月7日-13日
6.心理健康辅导培训
(1)主要内容:针对疫情期间教职工可能出现的紧张和恐惧心理,开展心理疏导培训。
(2)责任部门:学工部
(3)完成时间:疫情期间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组织引导,严格按照党委会精神,把疫情防控知识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开展。
2.及时全面。所有部门、单位应当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培训学习任务,不得延误时间;通识模块培训要覆盖每一名教职员工,专项技能模块由实施部门严格落实,具体人员范围由实施部门确定。
3.专人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培训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将培训专人/联络人信息于9月9日前报校人事处。人事处联系人:周军,电子邮箱:654562929@qq.com,qq同号。
4.材料整理。学校将新型肺炎防控知识全员培训作为保障2020年秋季开学的重要工作来抓,各部门、各单位须做好培训记录,整理培训通知、照片或线上视频会议截图,如实填写《培训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对培训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所有资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9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
5.检查通报。人事处将于9月14-16日对各部门、各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方式包括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对于未按时按质完成的将在校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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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
2.《教职工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情况统计表》
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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