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21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行政直接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负责年度考核的指导与审核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杨兰英 胡穗
常务副组长:周艳红
副组长:贺江平 曾伏秋 石潇纯 周劲松 莫文斌 李凯辉
各部门、各单位成立本部门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年度个人考核工作;组织部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处统一考核。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首、以绩为主、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位、职务考核的原则。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校领导根据上级组织部门安排进行考核;处级干部由组织部结合各部门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考核,不列入部门评优基数。
2.到校工作未满一年的教职工只参加年度考核,不参与评优,不列入部门评优基数。
3.本年度内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者、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者及本年6月底以前离退休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4.在试用期内的教职人员,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
5.岗位异动人员在现工作所属部门考核。
6.其余在岗人员以所在部门为单位组织考核。
(二)考核内容
1.专任教师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情况;
(2)年度内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能力和工作实绩;
(3)积极参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各类评估工作以及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情况。
2.党政管理人员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情况;
(2)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3)年度内出勤情况。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情况;
(2)履行职责的业务技术能力及履行岗位责任实绩情况;
(3)年度内出勤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绩分核算按照《湖南女子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执行,其中教学业绩核算按照《湖南女子学院教学工作业绩核算办法(试行)》执行,科研业绩核算按照《湖南女子学院科研工作业绩核算办法(试行)》执行。
(三)个人年度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要与岗位责任相结合,注重为学校发展做出的实际贡献。
1.个人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名额按参与考核人数的15%计算(四舍五入),评优名额四舍五入后仍不到1人的,由多个部门合并计算评优名额(具体分组及名额安排详见附件1)。年度有突出贡献的部门,由学校研究决定适当增加名额。
2.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职工受到警告处分的,处分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处分当年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处分当年不得评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3.根据湘女院通字〔2016〕69号文件,有相应违纪行为的,按照文件执行;
4.以下情况年度考核一般不能评为“优秀”:
(1)年度内未完成岗位所要求的基本工作量者;
(2)本年度教学检查不合格者、出现过教学事故者;
(四)考核程序
1.完成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的填写:
(1)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只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
(2)双肩挑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份);
(3)非事业编制人员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年度考核登记表》(两份);
以上所有表格见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个人就一年来德、能、勤、绩等情况向部门考核小组进行述职;部门考核小组对其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提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初步意见并填写在考核表内;所在部门负责人在考核表上签名,日期为2022年1月6日,个人在考核表最后栏填上“同意考核意见”并签名,日期为2022年1月7日。
2.各部门考核小组于2022年1月10日前将签名盖章后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部门评优推荐表及教职工考核情况汇总表交人事处汇总(劳动用工人员无需填写考核表)。
3.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部门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进行审定,确定优秀个人名单。
4.考核结果报由校党委会最终决定。
5.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登记表由人事处统一归档。
6.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晋升、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基本工资及校内绩效工资按相关文件执行。
附件:
1.个人年度考核分组及评优安排表
2.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汇总表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A4纸双面打印)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A4纸双面打印)
5.湖南女子学院年度考核登记表(限非事业编制人员)(人事处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A4纸双面打印)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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