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南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的通知
日期:2025-05-27 11:07:46  发布人:admin_rsc  浏览量:15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推荐高级职称评审专家的通知》和湖南省统计局《关于推荐湖南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的函》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推荐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诚信缺失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在统计系列(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有统计或经济、会计、审计、数学等与统计相近专业高级(含正高级)职称并受聘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具备担当统计(专业)评审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五)身体健康,能统筹出时间完成评审等工作。入库评审专家应在职在岗,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按要求办理了延迟退休年龄手续的可参与推荐。专业水平特别高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放宽3年(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我省职称评审工作,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建单位的监督管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曾被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推荐程序

1.评审专家须由个人申请,填写《湖南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

2.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统计系列职改办。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人选填写《湖南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

2.各院部汇总填报《湖南省统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2)

3.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档及电子文档,请各院部务必于2025年6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406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2766126。

                                                      

附件1 推荐表.docx

附件2 花名册.docx

 人事处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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