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的有关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引导教师践行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实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机构设置
为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二级单位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形成师德师风建设合力,特成立湖南女子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督查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主任: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其他校领导
委员: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教务处、科研与学科建设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工会、团委等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二级教学院部党组织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教师工作部部长兼任,负责统筹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日常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抓实师德师风教育
1.完善教育机制。坚持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将师德师风专题纳入新进教师培训、教师教学科研等职业发展培训环节中,有计划有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学习活动,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成长全过程,引导教师牢固树立“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理念,大力践行教育家精神与科学家精神。协同“清廉女院”建设,引导教职工弘扬优良家风,厚植高尚师德,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2.创新教育模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的影响力,推动师德师风教育工作传统教育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依托学校微信视频号、抖音等主流短视频平台,以紧贴教师工作生活的方式,打造师德师风教育短视频学习阵地,让教师能便捷、持续地在碎片化时间中完成学习,增强师德师风教育的时代感和吸引力。
3.强化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增强教师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典型案例库,实行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定期发布学术不端、教学失范等师德师风违规典型案例及预警信息,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震慑效应。
(二)强化示范引领
1.选培典型。培育选树一批“师德先进个人”等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效应。举办荣休仪式和师德师风系列主题活动,弘扬高尚师德,增强教师的光荣感、自豪感与使命感。
2.加强宣传。精心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典型,组建师德师风宣讲团,定期举行师德师风宣讲,宣传优秀典型事迹,讲好优秀典型故事。
(三)完善考核评价
1.坚持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人才引进、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称评审、评优评先、项目申报及干部选拔等核心环节的首要标准,以高尚师德风范为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着力锻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
2.实施目标责任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师德师风纳入我校个人考核及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二级单位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考核和二级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档次比例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监督预警
1.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作用,构建学校主导、教师自律、学生参与的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价、同行听课、教学督导、教学评估四位一体的评教机制,评教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参考。
2.完善预警机制。构建多维度、全方位的师德师风信息收集网络,进一步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全面收集师德师风相关信息,及时发现潜在问题线索。通过阳光服务平台、书记校长信箱、投诉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提前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将师德师风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对师德师风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发现-核查-处置-反馈”的闭环工作流程,确保重大问题线索24小时内启动核查程序,一般性问题72小时内完成处置反馈,对师德师风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建立教师申诉机制和信息沟通反馈机制,搭建学校与教师多渠道沟通交流平台,保障教师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定期听取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的汇报,研判师德师风整体态势,及时研究解决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提升措施。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负有监管、协查责任,对师德师风问题频发,监管不力、隐瞒、未及时上报、拖延处理的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注重协同联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与学科建设处等部门负责督导、考评工作;教师工作部负责督查、违规查处及有关责任追究工作;组织部、教师工作部等部门负责考评结果的运用;宣传统战部负责宣传、师德师风舆情处理;教师工作部、工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监督;纪委办对全过程进行专项监督。注重协同联动,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二级教学院部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统一部署、抓好落实,在年度工作总结中进行总结反思。定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形成专项报告。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要将师德师风专项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结合起来,抓好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工作的落实。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原《湖南女子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事业编制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执行。
(三)未尽事宜或上级政策变动涉及事项,以上级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办法由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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