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2025年辅导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25-10-21 18:29:14  发布人:admin_rsc  浏览量:11

根据《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第三次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程序,根据报考我校M01-M03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了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现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024(星期)上午8:30-11:30。

地点: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湖南女子学院办公楼108室。

三、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和提供的资料

材料原件按所列顺序整理,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无需装订。

一)《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须在承诺手写签名)。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无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凭公安机关或户籍所在地开具的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或第二代/第三代社保卡。

三)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供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证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学校公章)。

四)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以后)

五)招聘岗位要求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指在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和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排第一)。

六)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七)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时提供)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确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时须提交:报考人员全套资格审查材料、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

四)复审未通过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不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湖南女子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731-82901497湖南女子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事科)   

举报电话:0731-82772216 (湖南女子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湖南女子学院2025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湖南女子学院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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