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2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进修培训工作,提高我校教师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根据我校“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校教师队伍现状以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整体安排,人事处拟制定2012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请各部门按照《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教师进修培训暂行规定》(湘女大通字[2009]1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2012年度教师进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应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自身专业学科建设特点、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教师职称学历特点及本人要求等实际情况,上报本部门教师进修培训计划。 二、各部门的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应包含部门人员的学历培养、访学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课程进修、短期业务培训、高层次学术交流等。其中,学历培养、访学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按照学校的安排统一进行,其他培训系部可按照双控原则(即第一,部门经费资助总额不超过本部门人数×500元;第二,单人单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单人单项资助经费确需超过4000元的,需另外出具详细说明),合理制定培训计划。 三、各部门在制定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本部门所有教师的专业与教学科研实际情况,保证学校资助受益面积,使每位教师均等享有参加培训的机会。各部门可在部门成员自主申报培训项目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做出合理安排。 四、部门师资培训需广泛听取本部门人员的意见,并经系(部)党政联系会议审议,报主管领导审批。 五、各部门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应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进行,在培训的时间安排上,尽量避开正常教学时间。确需在正常教学时间内进行的,需做好相关教学工作的安排。 五、各部门请在2012年3月28日前统一将《湖南女子学院2012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表》(见附件一。电子版请登陆人事处网站下载,一并提交)送到人事处师资室。人事处汇总后,将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并将研究结果予以公布。学校将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凡未列计划的培训项目,学校不予资助。 人事处师资室联系电话:82766127 ,联系人:刘建国 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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