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用工人员:
根据学校会议精神及实际情况,与学校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人员和超龄人员(50岁以上女性)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停止用工,办理劳动合同(协议)终止及离校手续的相关安排如下,请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按时办理。
第一,请您于2017年6月30日下午5点前清理办公场所,在用工部门办理移交手续。未按时移交的,学校将于2017年7月1日上午8:30,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至现场进行清理。因用工人员未及时办理工作及办公场所移交手续而引起安全稳定事故的,学校将按法律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请您于2017年7月8日前至人事处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或《终止劳务关系协议书》,因未及时签订协议书而影响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发放的,学校概不负责。
第三,请您于2017年7月15日前办理完成所有离校手续,《离校手续流程单》在用工部门领取。学校后勤处将从2017年8月1日起按20元/㎡的标准收取房屋租金,租金从经济补偿金中扣除。学校从2017年7月15日起将停止办理所有手续。
第四,50周岁以上的超龄女性用工人员在2017年7月15日前未办理离校手续的,视为选择劳动仲裁,学校将不予发放5000元/人的生活补助。
特此通知。
湖南女子学院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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