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江虹同志拟调出情况公示
日期:2021-04-06 16:06:25 发布人:admin_rsc 浏览量:1512
经学校2021年3月30日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意文学院彭江虹同志调往海南师范大学工作,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人事处或学校监察处反映。
咨询电话:0731-82766126(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2772216(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公室)
人事处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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